为合理利用人工智能促进学术研究,本刊就规范使用人工智能(AI)工具声明如下:
1.本刊不接受AI工具作为署名作者。
2.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文章的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等。
3.若有使用AI工具的情况,作者须出具相关说明,具体说明所用AI工具的名称、开发者、版本等信息;说明AI工具在撰写中的用途,并标注生成的内容;提供AI工具的使用记录,包括原始提示词与生成输出的对照记录等。
4.作者应对论文使用AI工具的情况负责,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创新与创业教育》编辑部所有。
《创新与创业教育》 编辑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