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学教育推动高质量监察队伍建设的路径研究
王梦旭, 胡宇清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湖南湘潭,411105)
[摘要] 监察体制改革将推动监督范围扩展、权力运行法治化和监督体系整合化,对监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经验型人才培养模式已难适应制度升级对法治素养、证据能力、技术素养和职业伦理的复合型需求。伴随监察法学作为新兴学科的加速发展,其理论框架逐渐形成,但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与质量保障仍存在系统性不足。围绕监察权运行的实际需要,通过梳理监察人才能力结构、学科定位和教育原则,可将监察法学教育的着力点归纳为课程内容的时代化重构、教学方法的实践化转型、校监协同的制度化建设、实践平台的体系化布局以及教育质量的多元化保障。推动上述教育要素协同发展,有助于提升监察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配性,为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撑,并为国家监察制度的规范运行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 监察法学;法学教育;监察队伍;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26)02−01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