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处分记录封存制度的体系化建构
何坦1,赵冠男2
(1. 长沙学院法学院(数字版权学院),湖南长沙,410022;
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要]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要求,应着力构建高校学生处分记录封存制度。各高校当前推行的服务消过、处分撤销、处分解除等改革,旨在消除纪律处分对学生附带产生的不良影响,但《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处分记录全部归档的要求,可能使此类努力功亏一篑。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劳动权、隐私权、被遗忘权等基本人权为最高目的,并遵循比例原则与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的核心要求,应打破处分记录一律归档的不合理安排。体系化构建处分记录封存制度,在总体上应要求自动、一律封存符合条件的全部处分材料;在适用对象上,应结合纪律处分种类和具体违纪事由确定记录封存标准,并与犯罪记录封存等相关制度保持一致;在适用程序上,应就记录封存、查询和权利救济作出规定。
[关键词]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记录封存
[中图分类号] G647;D922.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26)02−00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