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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法学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转型研究
时间:2026-05-21    作者:詹红星,罗涛

数字时代法学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转型研究

詹红星,罗涛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  数字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给司法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正多方面影响着法律实践和法学专业教育。在此背景下,法学教育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法学教育亟待加快现代化转型发展,面向科技革命、面向未来,担起新时代法学教育重任,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目前传统法学教育体系主要存在培养模式零碎化、跨学科教育实践割裂化、教育理念守旧化等问题,应立足我国法律实践,针对问题与需求,优化法学教育系统模式、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实践、注重培养具备数字思维人才,为中国法治现代化培养优秀数字法治人才。

[关键词]  数字时代;人工智能;法学教育;数字法治人才

[中图分类号] G642D9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26)0200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