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过刊浏览 > 2013年 > 第6期 > 正文
高职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的高校责任
时间:2026-01-08    作者:

文章编号:1674-893X(2013)06-0085-03

高职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的高校责任

覃曼卿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珠海,519090)

摘 要: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对法律教育的忽视和相关法律服务的缺位,导致创业学生缺乏对创业法律风险的预判和处理能力。为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竞争力,高职院校应当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承担起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的责任,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为学生提示创业风险,提高用法能力,并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创业初期的学生提供跟踪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