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视域下的文化法学学科建设:内涵、困境与路径
易玲,刘冰清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 新文科视域下的文化法学学科建设,关键在于以文化强国建设和文化治理现代化需求为牵引,推动法学知识体系从传统部门法分割走向文化领域法治问题的综合回应。文化法学的生成逻辑体现为从“法治文化”到“文化法治”再到“文化法学”的递进演进,其学科价值在于打通文化实践、法治规范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之间的内在关联。文化法学建设仍受学科定位范式争议、核心范畴与知识体系碎片化、多学科协同不足、复合型人才供需错配等问题制约,影响其规范化、体系化发展。新文科赋能文化法学,应以学科建制明确发展边界,以理论建构夯实知识根基,以交叉融合拓展研究范式,以人才培养回应文化法治实践需求,进而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完善和文化治理能力提升。
[关键词] 新文科;文化法学;学科交叉;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642;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26)04−0029−10